Ⅰ组:在良好的环境中使用。通常指设备在具有空调等设备的可控环境中使用。 3.2 环境试验条件
基准实验条件:温度 23℃±2℃,湿度 45%~75%,大气压 860hPa~1060 hPa。 低温储存试验温度为-40℃。
高温储存试验温度为 55℃。
4 机械环境试验顺序
按下列顺序进行试验:
a) 低温贮存试验
b) 高温贮存试验
c) 运输试验
d) 跌落试验
e) 冲击试验
5 试验方法
5.1 低温贮存试验
5.1.1 预处理
将设备放置基准实验条件下,使之达到温度稳定。 5.1.2 初始检测
设备达到温度稳定点后,接通设备电源,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。
5.1.3试验
将设备放入试验室,设备电源处于断开位置,然后以平均速率为 0.3℃ /min~1℃/min 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温度降到低温储存温度值并保持 4h。
5.1.4恢复
试验结束后,设备仍留在实验室内,将试验室的温度回升到基准实验条件,为保证设备不致凝水,可降低温度回升率,或采取其他不违背温度试验目的的措施,使设备达到温度稳定,恢复时间为 12h。
5.1.5最后检测
设备按规定时间恢复后,接通设备电源,经预热后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。
5.2 高温贮存试验
5.2.1预处理
将设备放置基准实验条件下,使之达到温度稳定。
5.2.2初始检测
设备达到温度稳定点后,接通设备电源,按产品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。
5.2.3试验
将设备放入试验室,设备电源处于断开位置,然后以平均速率为 0.3℃ /min~1℃/min 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温度升到高温储存温度值并保持 4h。
5.2.4恢复
试验结束后,设备仍留在实验室内,然后以平均速率为 0.3℃/min~1℃/min的温度变化将试验室的温度降到基准试验条件,恢复时间为 12h。
5.2.5最后检测
设备按规定时间恢复后,接通设备电源,经预热后按产品标准所规定的检测项目对设备进行检测。